<menuitem id="ujwzr"><rt id="ujwzr"></rt></menuitem>
<dfn id="ujwzr"><i id="ujwzr"></i></dfn>
  • <menuitem id="ujwzr"><i id="ujwzr"><em id="ujwzr"></em></i></menuitem>
    <menu id="ujwzr"><tt id="ujwzr"><tfoot id="ujwzr"></tfoot></tt></menu>
    <menu id="ujwzr"><rp id="ujwzr"><dd id="ujwzr"></dd></rp></menu>
      <samp id="ujwzr"><i id="ujwzr"></i></samp>
      <menuitem id="ujwzr"><rt id="ujwzr"><em id="ujwzr"></em></rt></menuitem>
      <menuitem id="ujwzr"></menuitem>
      <menuitem id="ujwzr"><i id="ujwzr"><nobr id="ujwzr"></nobr></i></menuitem>
      <sup id="ujwzr"></sup>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8030129916
      公司新聞
      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啟動
      發布時間: 2023-03-08 08:52 更新時間: 2024-12-20 13:30
      觀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啟動視頻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根據通知,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和實地抽檢,并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同時啟動。

        關于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的二報告決策部署,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組織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推薦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隨機抽取專家,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對于已成為我部制造業單項示范企業或單項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如推薦企業明顯不符合《辦法》標準,我部將進行通報。

        二、工作程序

        (一)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審核

        推薦和初核。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示。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并實地抽檢。各計劃單列市推薦的企業名單按省匯總后,根據《辦法》要求的標準開展審核,不設立名額上限。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復核

        推薦和復核。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附件2),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對于未推薦的第二批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也需說明原因。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審核公示。我部將組織專家按照《辦法》要求的標準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檢,根據審核結果,對復核擬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名單印發后,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三、申報和推薦方式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二)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統一申報。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間上傳。

        (三)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5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1),推薦匯總表(附件3)、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以上均為一式兩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100804)。

        附件:

        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3.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聯系方式

      • 電  話:0592-6372630
      • 銷售經理:蘭順長
      • 手  機:18030129916
      • 微  信:18030129916